数百商户被协会起诉(央视:协会起诉商家是维权还是敛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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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做个小生意,没想到会成为被告”。最近,全国各地上百家经营逍遥镇胡辣汤、潼关肉夹馍的商户,分别被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、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,理由是他们的店名含有“逍遥镇”“潼关”等字眼,侵害了商标权。面对协会或万元起步的索偿,或要求交会费接受统一管理、或缴纳近十万元购买商标版权的解决方案。

一些经营肉夹馍的商户因为遭遇官司压力,怨声载道,有的商户甚至情绪崩溃,这些餐饮商户的日常经营也受到严重冲击。

春城夜谭|数百商户被协会起诉,到底是维权还是勒索?

央视财经报道截图。

面对此类的事件

网友们纷纷表示

不可理解,无法接受

春城夜谭|数百商户被协会起诉,到底是维权还是勒索?

有网友质疑协会就是

打着“维权”的幌子

在肆意“敛财”

还有不少网友正为

以地名开头的小吃瑟瑟发抖

有媒体就此事采访该协会,对方工作人员表示:“我们需要让所有做潼关肉夹馍集中在一块,起诉是希望所有做潼关肉夹馍的能加入协会,加入协会要交会费,一年是2400元。”

对此,律师表示:“潼关由于含有地名,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。此外,若商标使用人在注册商标之前就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商标,那么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范围内继续使用。”#潼关肉夹馍协会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商标#话题也登上了热搜。

据悉,目前,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已被责令暂停正在开展的相关工作,潼关县政府也已对此事介入调查。此外,11月26日,潼关肉夹馍协会发布了《给全国潼关肉夹馍经营者的一封致歉信》。潼关肉夹馍协会称,对潼关肉夹馍商标进行维权一事,给广大肉夹馍经营者带来了严重的困扰和麻烦。并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错误,协会承诺:立即停止对全国潼关肉夹馍经营者的维权行为。

春城夜谭|数百商户被协会起诉,到底是维权还是勒索?

集体商标不是垄断商标 更不是敛财手段

此外,“潼关肉夹馍”不同于普通商标,作为“地理标志商标”,属于集体商标,带有社会公益属性。集体商标特定区(领)域内的集体成员只要按照相应的使用规则就可以便宜使用,这是集体商标服务于特定集体公共利益的内在要求。

潼关肉夹馍协会却将“潼关肉夹馍”这一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授权私企运营,以支付不菲加盟费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“授权”使用,不仅是在掠夺本就有权便宜使用该商标的集体成员的合法利益,更是无视地理标志商标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立法本意。不免让人联想,潼关肉夹馍协会是在借商标保护之名行商标垄断之实,假侵权诉讼之手敛不义之财。

无论是逍遥镇胡辣汤还是潼关肉夹馍,都反映出社会的品牌意识、产权意识渐强,这是法治文明进步的一个体现。但文明法治维护的是一个平衡的秩序,法律赋予的维权工具绝对不是、也不该是用来打压他人的武器。拿起法律保护自己的同时,也要兼顾他人。

格局决定产业规模大小

“胡辣汤不仅是逍遥镇的,更是全国人民的”。西华县胡辣汤产业发展中心发出的通报中,这句话赢得了不少点赞。发展思路和格局决定产业规模大小、品牌经营好坏。没有系统布局,光靠局部发力,只会让发展路子越走越窄。

事实上,把地方小吃品牌做大做强有很多种方式。从帮扶支持、加强培训,到推进标准化、连锁化、产业化转型升级,福建沙县小吃,甘肃兰州、青海化隆拉面等地方品牌都做出了不少探索。这样的发展经验值得各地参考借鉴。仅想通过起诉索要赔偿、收费发展会员,短期内或许能起到震慑作用,但从长远考虑,不利于地方品牌在全国范围打响知名度。只有把地方小吃当作一项事业来谋划、立志做成大产业,各地才有可能和更多商户形成发展共同体,一起把舌尖上的美味维护好、经营好、推介好,让更多小吃成为人们耳熟能详的著名品牌。

掌上春城综合整理

素材来源:央广网、人民日报、央视财经、大河报、新浪微博等

责编:农天琴

编审:吴晨萍

终审:钱红兵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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